弥渡县对重点非公有制企业挂牌保护规定(试行)
admin | 税收优惠政策 |2011-09-27
第一条为加快弥渡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,规范行政执法和管理部门行为,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环境,根据省州党委、政府的规定,结合《弥渡县关于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意见》,特制定本规定。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重点非公有制企业,是指弥渡县范围内上年纳税在10万元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,或是弥渡县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委员会认为应当予以重点保护的企业。第三条重点非公有制企业由县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委员会监督、保护、评议和投...